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之友章程
一、宗旨
“博物馆之友”是博物馆事业爱好者的非学术性团体,是为了支持、帮助和赞助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组织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向社会推介我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利用社会力量办馆,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
二、人员构成
本馆“藏博之友”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收藏家、志愿者、教育工作者、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团体组成,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藏博之友”成员的权利
1、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2、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会员优惠。
3、享受参加本馆“藏博之友”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4、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照片资料。
5、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
四、“藏博之友”成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
2、全年参加博物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两次。
3、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积极参观各项社会活动,宣传博物馆文化。
4、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讲座、教育活动,文博研讨等工作。
5、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
五、入会手续
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之友"申请表。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有效证件,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六、“藏博之友”会员管理
1、“藏博之友”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盈利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
3、“藏博之友”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运营部负责,“藏博之友”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
4、每年举办一次年会,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藏博之友”进行表彰。